2022年6月24日凌晨五點,江蘇南通平潮鎮的天還沒亮透,62歲的馬建在自家五金廠的辦公室裡被珠海警方叫醒眼鏡。搜查令、警車、手銬……這套流程他只在電視裡見過,而此刻正真實地發生在經營了二十多年的廠房裡。
警察帶走了倉庫裡1977個灰撲撲的金屬件,廠里人管它們叫"鐵頭子",學名是螺母眼鏡。馬建的兒子馬曉強當場被銬走,罪名是他做夢都想不到的四個字:非法制造槍支。
珠海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認定,其中1746個螺母與AR-15步槍的槍管螺母"結構、尺寸基本一致,可實現互換",屬於槍支散件眼鏡。
按照司法解釋的折算標準,每24個非成套散件折算一支槍,1746個意味著72支——這個數字直接觸發了"情節嚴重"的量刑檔位,理論上可判十年以上、無期甚至死刑眼鏡。
2025年,珠海金灣區法院一審宣判,馬曉強犯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眼鏡。
檢方原本建議的刑期是十年三個月到十一年,法院以"只有一種散件、透過國內網站銷售、隱蔽性不高"為由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眼鏡。馬曉強當庭上訴,二審至今未定期。
一個幾毛錢的螺母眼鏡,究竟是五金件還是槍支件?
馬建堅稱這批貨是替常州一家玩具商定製的,用於組裝玩具水彈槍,訂單、聊天記錄、安裝影片他都留著眼鏡。
辯護律師請來了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出具了一份截然相反的意見書——涉案螺母屬於"金屬緊固構件",僅為槍身與散熱套筒之間的輔助配件,國內外槍械資料中並無此類結構作為主要零部件的記載眼鏡。
兩份鑑定讓"槍支散件"的認定陷入羅生門眼鏡。
庭審中審判長當庭嘗試將涉案螺母擰到槍支上,結果擰不進去;偵查實驗的影片顯示,安裝過程並不順利,擊發時還出現了故障眼鏡。
但公訴方解釋稱故障源於螺母"未經拋光、絲口有毛刺",經過正常處理後即可使用,仍認定其具備與制式槍支專用散件相同的功能眼鏡。
這套邏輯讓辯護律師難以反駁——按照2010年公安部的規定,只要"具備相同功能",一律認定為槍支散件,不問加工精度,不看終端用途眼鏡。
這起案件的背景,是南通平潮鎮特殊的產業生態眼鏡。這個蘇中小鎮是全球最大的槍用瞄準鏡生產基地,年產值近30億元,養活了三萬人。
當地五金廠接來圖加工的單子是家常便飯,從農機配件到衛浴五金,老闆們習慣了只看CAD圖紙不問客戶用途眼鏡。
馬建說當地警方確實下發過AR-15零部件的圖譜,但圖譜標註模糊,部分零件的狀態寫著"不確定"眼鏡。
一個為玩具水彈槍定製的螺母,因為尺寸與真槍零件相似,瞬間從合法商品變成犯罪證據——這種轉換幾乎沒有預警,也沒有緩衝地帶眼鏡。
檢方的邏輯鏈條是:馬曉強透過1688平臺向一名涉槍案嫌疑人供貨,"應當知道"這些螺母的真實用途眼鏡。但辯護律師提交的聊天記錄顯示,馬曉強多次向客戶確認訂單用於玩具,對方還發來了水彈槍的安裝影片和成品圖片。
這種"確認"究竟是洗白話術還是真實認知?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而判決書最終採信了"應知"的推定眼鏡。
辯護律師援引了寧波商人陳海波的案例——此人因生產30餘萬件槍支零配件被改判十年半,而馬曉強僅涉及1746個螺母,數量差了兩個數量級,刑期卻只少了六年半眼鏡。
這種"同案不同判"的質疑,折射出槍支散件案件在司法實踐中的彈性空間眼鏡。
案件懸而未決的這三年,馬建的生活被徹底碾碎眼鏡。工廠停擺,數控裝置變賣,300多萬訴訟費讓這個家庭負債累累。
孫女還在上小學,每次問起爸爸去哪兒了,馬建只能編謊話:"去偏遠的國家賺錢了,那裡沒訊號,寫信要等一年眼鏡。"他不敢見孫女,怕忍不住當場落淚。
馬曉強當年回廠接班,正是馬建勸的——兒子引進數控裝置搞轉型升級,本想讓老廠煥發新生,沒想到這些精密機床生產出的螺母,最終成了指控他的證據眼鏡。
法律必須嚴懲涉槍犯罪,這一點毫無疑問眼鏡。但當普通五金件與槍支零件的界限,需要藉助顯微鏡比對尺寸、需要專業機構出具相互矛盾的鑑定意見才能勉強區分時,小微企業主是否獲得了足夠的合規指引?
當一個螺母的"身份"取決於鑑定機構的自由裁量眼鏡,當庭審中的實物測試都無法順利完成,這種模糊地帶裡的刑事風險由誰來承擔?
臨近春節,馬建守著生鏽的機床和褪色的沙發,等待那個不知何時到來的二審通知眼鏡。
他的困惑也是這條產業鏈上無數小老闆的困惑:我們只是做小零件的眼鏡,圖紙是客戶給的,用途是客戶說的,怎麼就碰上槍了?
參考信源:《1746個螺母被認定槍支散件眼鏡,五金廠老闆獲刑,其父:等二審內心很煎熬》--長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