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宣告女性: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公元745年,長安西市的酒肆前,胡姬李氏正提著酒壺給往來食客斟酒,鬢邊的珠花隨著動作輕輕晃動女性。鄰桌的文人舉起酒杯打趣,說她一個女子拋頭露面,不成體統。李氏卻笑著回懟:“我憑手藝賺錢,養得起自己,又礙著誰了?”
這一幕,不是影視劇的虛構,而是《唐國史補》中隱約記載的長安日常女性。我們從小就聽人說,唐朝女性最幸福,不用裹小腳,能讀書、能經商、能離婚,地位是歷代最高的。可事實真的如此嗎?
今天,我們就透過一個個唐朝女子的真實故事,結合史料記載,聊聊這個流傳甚廣的話題——唐朝女性地位,到底是不是歷代王朝的頂峰?所有結論都有文獻支撐,不瞎編、不誇大,用大白話講透歷史真相女性。
在古代,婚姻對女人來說,大多是“一嫁定終身”,嫁錯人就只能忍一輩子,哪怕被家暴、被冷落,也沒資格主動離開女性。可唐朝不一樣,這裡的女人,居然能主動“提離婚”,還能光明正大地再嫁,甚至連皇室公主都不例外。
先說說最具代表性的“和離”制度女性。《唐律疏議·戶婚》裡明確寫著:“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這句話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如果夫妻兩個人過不到一起去,商量好離婚,誰也不用受懲罰。這在封建時代,簡直是破天荒的規定。
敦煌文書裡,就儲存著一份真實的“放妻書”(也就是離婚協議書),是唐朝一位叫張三郎的男子寫給妻子阿孟的女性。裡面沒有謾罵,沒有指責,反而滿是溫情:“願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這份放妻書,現藏於法國國家圖書館,編號P.3212,是現存最完整的唐朝離婚文書之一女性。從字裡行間能看出來,唐朝的和離,不是男人單方面拋棄女人,而是雙方平等協商的結果,甚至還要祝福對方未來幸福。這種格局,別說明清時期,就算是現在看,也讓人佩服。
除了和離,唐朝女人再嫁也不用被指指點點女性。尤其是上層社會,再嫁之風盛行,連公主都能多次改嫁。《新唐書·諸帝公主傳》記載,唐高祖李淵有19個女兒,其中5人都曾再嫁;唐太宗李世民21個女兒,6人再嫁,甚至還有一位公主三嫁。
最有名的就是太平公主,她第一次嫁給薛紹,薛紹死後,又改嫁武則天的侄子武攸暨,朝廷不僅不反對,還親自為她主持婚禮女性。要知道,在宋朝以後,“貞節牌坊”成了女人的枷鎖,再嫁被視為“失節”,輕則被人唾罵,重則被家族趕出家門。而唐朝,連皇室都帶頭打破“從一而終”的規矩,可見當時對女性婚姻的包容度有多高。
不過要說明一點,這種婚姻自由,主要集中在上層社會和平民中的富裕階層女性。底層的貧苦女子,因為沒有經濟來源,大多還是隻能依附男人,就算被欺負,也很難有勇氣和離、再嫁。但即便如此,唐朝的婚姻制度,也比其他朝代寬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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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常說“女性獨立,始於經濟獨立”,這句話放在唐朝也同樣適用女性。唐朝的女人,從來不是隻能待在家裡“相夫教子”,她們可以走出家門,經商賺錢、當官任職,憑自己的本事養活自己,甚至比男人做得還好。
先說說經商的女人女性。《太平廣記》裡記載了一個叫王大娘的洛陽女子,她專門經營絲綢生意,家裡有綾機五百張,僱傭了上百名女工,每年賺的錢不計其數,甚至能直接和外國商人做交易,成為當時有名的“女富豪”。
除了做大生意的女富豪,長安、洛陽的街頭,還有很多擺攤謀生的普通女子女性。《唐國史補》裡說,長安東西兩市,有“茶姥”“酒婦”“賣花娘”,還有專門在集市上充當中介的“女儈”,她們在牲畜、房產交易中說合,賺中介費,職業成熟度一點不比男人差。
唐朝的法律,也明確保護女性的經商權利女性。《唐律疏議·戶婚》規定:“婦人營生,得為永業。” 意思是,女人經營的產業,屬於自己的私有財產,任何人都不能隨意侵佔。吐魯番出土的《唐西州高昌縣授田簿》(現藏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中,就有記載:一戶人家的田產登記裡,“妻張氏”名下有永業田20畝,這意味著,女人在家庭財產中,有自己獨立的份額,不用依附丈夫才能擁有財產。
除了經商,唐朝的女人還能當官女性。可能有人會說,女人當官,不就只有武則天一個嗎?其實不然,武則天時期,不僅有女皇帝,還有很多女性官員活躍在朝堂和宮廷中。
武則天設立“北門學士”,選拔有才學的女子進入宮廷,參與機要事務,起草詔書,相當於皇帝的“貼身秘書”女性。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上官婉兒,她出身名門,才華橫溢,被武則天重用,“內掌詔命”,權力極大,當時的很多朝廷文書,都出自她的手,被稱為“巾幗宰相”。《舊唐書·上官婉兒傳》記載,上官婉兒“天性韶警,善文章”,武則天對她十分信任,甚至允許她參與朝政決策。
除了上官婉兒這樣的核心官員,唐朝還有完善的女官制度女性。《唐六典》記載,宮廷中設有尚宮、尚儀、尚服等“六尚”機構,共設女官190人,女史50餘人,她們負責宮廷的文書、禮儀、服飾等事務,雖然大多不參與核心決策,但也是正式的官員,有俸祿、有職位,這在其他朝代是絕無僅有的。
看古裝劇的時候,我們會發現,明清時期的女人,大多穿著寬鬆的長裙,裹著小腳,足不出戶,連大門都很少出女性。但唐朝的女人,完全不一樣,她們的生活,自由得讓人羨慕。
首先是穿衣自由女性。唐朝的女人,不用裹小腳,她們可以穿胡服、穿男裝,甚至可以穿露出胸口的襦裙。《舊唐書·輿服志》記載,盛唐時期,“婦人衣胡服,窄袖短衣,長靿靴,匹帛繫腰”,這種胡服輕便利落,方便出行,深受唐朝女性的喜愛。
敦煌莫高窟第130窟的壁畫中,就描繪了很多唐朝女性的形象,她們穿著窄袖胡服,騎著馬,身姿矯健,完全沒有傳統女性的柔弱女性。還有很多壁畫中的女性,穿著襦裙,領口很低,露出胸口,這種穿著,在宋朝以後被視為“不雅”,但在唐朝,卻是一種時尚,連宮廷中的公主、嬪妃都這樣穿。
其次是出行自由女性。唐朝的女人,不用被“閨閣”困住,她們可以和男人一樣,出遊、踏青、看花燈、聽戲。《開元天寶遺事》記載,每年春天,長安的女子都會“結朋聯黨,踏春郊遊”,她們帶著食物、酒水,在郊外賞花、飲酒、作詩,十分熱鬧。
甚至在一些節日裡,女人還能單獨出門,不用男人陪同女性。比如元宵節,長安的街頭張燈結綵,很多女子都會走出家門,看花燈、猜燈謎,和陌生人一起遊玩,朝廷不僅不禁止,還會組織花燈會,供百姓觀賞。《太平廣記》裡就有記載,一位叫李娃的女子,元宵節獨自出門看燈,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這段故事,也成了唐朝的一段佳話。
除此之外,唐朝的女人還能參與很多娛樂活動,比如騎馬、射箭、下棋、彈琴、寫詩女性。《全唐詩》中,收錄了很多唐朝女性的詩作,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薛濤,她被譽為“唐代四大女詩人”之一,才華橫溢,寫下了很多流傳千古的詩句,比如“花開不同賞,花落不同悲。欲問相思處,花開花落時。”
薛濤的故事,在《唐詩紀事》中有詳細記載,她原本是官宦之女,後來家道中落,淪為樂伎,但她沒有自暴自棄,反而憑藉自己的才華,結交了很多文人墨客,甚至得到了朝廷官員的賞識,她自己製作的“薛濤箋”,更是成為當時文人墨客追捧的珍品女性。
看到這裡,可能很多人都會覺得,唐朝女性的地位,確實是歷代最高的——能和離、能再嫁,能經商、能當官,能穿衣自由、出行自由,這在其他朝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女性。
但我們不能只看到唐朝女性的“自由”,還要看到她們的“侷限”女性。唐朝終究是封建王朝,男權主導的社會本質沒有改變,女性的地位,依然無法和男性平等。
首先,婚姻自由是有門檻的女性。我們前面說的和離、再嫁,大多是上層社會的女性,底層貧苦女子,因為沒有經濟來源,只能依附男人,就算被丈夫虐待,也很難有勇氣離婚。而且,《唐律疏議》中也規定,“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如果女人未經丈夫允許,擅自離開夫家,會被判處兩年徒刑。
其次,職場上的自由是有限的女性。唐朝的女官,大多集中在宮廷中,負責的都是禮儀、文書等輔助性工作,很少有能參與核心決策的;經商的女性,雖然有法律保護,但大多隻能經營絲綢、茶葉、酒水等輕工業和服務業,不能參與鹽、鐵等重要行業的經營,而且還要受到男性商人的排擠。
最後,社會觀念的束縛依然存在女性。雖然唐朝對女性比較包容,但“男尊女卑”的觀念依然根深蒂固。《唐律疏議》中明確規定,“夫為妻綱”,妻子必須服從丈夫,“妻毆夫者,徒一年;夫毆妻者,減罪二等”,同樣是毆打,對妻子的懲罰,比丈夫重很多。
那麼,和其他朝代相比,唐朝女性的地位,到底算不算最高?答案是:算,但只是“相對最高”女性。
和宋朝相比,唐朝女性沒有“貞節牌坊”的束縛,再嫁不用被唾罵;和明清相比,唐朝女性不用裹小腳,不用足不出戶,有更多的自由;和漢朝相比,唐朝女性的經商權利、做官權利,更加完善女性。
但如果和魏晉南北朝相比,唐朝女性的地位,其實並沒有高出太多女性。魏晉南北朝時期,因為社會動盪,“男尊女卑”的觀念有所弱化,女性也有一定的婚姻自由和出行自由,甚至還有很多女性參與政治。比如北魏的馮太后,就曾臨朝稱制,權力堪比武則天。
不過,魏晉南北朝的混亂,讓女性的自由帶有一定的“偶然性”,而唐朝的女性自由,是建立在強大的國力、開放的社會風氣之上,有法律保障、有制度支撐,更加穩定、更加普遍女性。
公元846年,長安西市的酒肆前,當年那個拋頭露面的胡姬李氏,已經年過半百,她的酒肆,依然生意興隆女性。有人問她,這輩子最幸運的事情是什麼?李氏笑著說:“生在唐朝,能憑自己的本事活著,不用被別人左右。”
李氏的話,說出了很多唐朝女性的心聲女性。唐朝女性的地位,不是絕對的平等,也不是完美的自由,但在封建王朝中,已經是最接近“平等”的時代。
她們的自由,不是憑空來的,而是得益於唐朝強大的國力、開放的社會風氣,得益於李唐皇室的鮮卑血統帶來的“母系尊長”習俗(《魏書》載鮮卑族“其俗從婦人計”),也得益於唐朝統治者對女性的包容女性。
我們懷念唐朝女性的自由,不是羨慕她們的“特權”,而是感慨那個時代的包容與開放——它讓我們看到,在封建王朝中,女性也可以有自己的人生,也可以不只是“男人的附屬品”,也可以活得精彩、活得自在女性。
最後,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唐朝女性地位是歷代王朝最高的嗎?我的答案是:是的,它是歷代王朝中,女性地位相對最高的時代女性。
但我們也要明白,唐朝女性的自由,終究是封建時代的“奢侈品”,它無法和現代女性的平等、自由相提並論女性。我們回望歷史,不是為了羨慕過去,而是為了珍惜現在——珍惜我們擁有的平等權利,珍惜我們能憑自己的本事,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