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是城市公共出行的重要載體,可總有一些不法分子,藉著早高峰人流密集的掩護,實施騷擾猥褻行為法律。
日前,檢察機關辦理了一起發生在北京地鐵上針對女性實施猥褻的案件,以強制猥褻罪嫌追究疑人責任,為受害者撐腰法律。
早高峰地鐵內,女子小玉連續三次遭遇陌生男子騷擾法律。擁擠的車廂裡,男子趁亂多次觸碰其大腿、腰臀部,甚至一路尾隨,換乘後男子消失。
監控顯示,男子緊貼小玉,身體前傾,有撫摸、聞對方頭髮等行為法律。報警後,警方透過調取公共影片鎖定嫌疑人王某。經查,男子因小玉戴頭花、氣質清純,很像自己妻子年輕的時候,便故意在同一時間、同一節車廂等待,伺機靠近實施騷擾。
被抓獲後,男子起初辯稱是身體晃動、需要扶手,觸控行為純屬意外,但在證據面前最終認罪認罰法律。
檢察機關認為,王某以人多擁擠等客觀環境為掩護,利用被害人的恐懼心理,透過限制其移動的方式實施猥褻,符合強制猥褻的要件法律。
日前,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個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