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快遞條例

廣東省第十四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75號)

《廣東省快遞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26年3月26日透過,現予公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快遞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6年3月26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快遞業高質量發展,保障快遞安全,維護快遞使用者、快遞從業人員和快遞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快遞業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快遞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經營、接受快遞服務以及對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等活動快遞

本條例所稱快遞,是指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以下簡稱快遞經營企業),在承諾的時限內快速完成物品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的寄遞活動,不包括餐飲外賣、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物品即時配送活動快遞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落實屬地責任,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快遞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按照規定承擔快遞業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快遞

第四條 省、地級以上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快遞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快遞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工業和資訊化、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以及菸草專賣、海關、國家安全等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快遞業促進和監督管理工作快遞

業務集中、情況特殊的地方,地級以上市郵政管理機構可以依託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承擔快遞業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形式由地級以上市郵政管理機構與縣級人民政府協商確定快遞

第五條 快遞行業協會應當發揮服務企業和行業自律作用,引導企業守法、誠信、安全經營,規範價格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競爭秩序快遞

第二章 發展保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地方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支援快遞業與當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快遞

第七條 郵政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對快遞經營企業在快遞運營網路建設、快遞業務融資等方面給予支援和政策優惠;支援中小快遞經營企業推進規模化經營;促進快遞經營企業創新服務形式,提升核心競爭力和國際競爭力快遞

展開全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培育數字快遞新業態和新模式,支援快遞業與製造業、農業、商貿業、電子商務等關聯產業和業態深度融合發展,共享設施和網路資源;可以將快遞業納入服務業發展資金支援範圍快遞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保障快件大型集散、分揀、倉配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支援利用城鄉結合部的舊廠房、倉庫、空閒土地等場地建設快件處理中心快遞

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快件大型集散、分揀、倉配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快遞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快遞業服務鄉村振興的工作機制,立足農村出行、貨運物流、快件寄遞需求,推進農村客運貨運、寄遞服務融合發展,完善縣鄉村三級寄遞物流體系,組織開發農村快遞收發公益性崗位快遞

鼓勵快遞經營企業建設農產品冷鏈快遞物流設施,發展覆蓋農產品生產、加工、運輸、儲存、銷售等環節的全程冷鏈快遞服務快遞

鼓勵郵政企業在保障郵政普遍服務的前提下,與其他快遞經營企業共享郵政營業網點、郵政運輸網路等設施資源,開展快件到村的代運代投合作快遞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納入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範圍,統籌考慮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改造快遞。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包括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村郵站、便民服務中心等。

新建住宅區、居民樓、商業區、工業園區等,應當同步規劃、建設快遞末端服務設施或者預留所需場地;已建成但未設定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的,可以依法利用現有閒置場所增設快遞

支援利用村民委員會的場所、農村閒置房屋等,因地制宜建設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快遞

郵政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協調推進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建設,並加強對快遞末端服務設施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指導快遞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依法規範快遞服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和臨時停靠的權利,不得禁止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快遞

快遞服務車輛在收寄、運輸快件途中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或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車輛的,不得扣留快件,應當及時通知駕駛員或者快遞經營企業自行處理快遞

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與快遞經營企業訂立合同提供車輛通行、臨時停靠,建設、設定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等方式,為快遞經營企業收寄、投遞快件提供必要的便利快遞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門與郵政管理機構共享地名、地址資訊資料快遞。郵政管理機構應當推動標準地名、地址在快遞業的應用。

第十三條 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支援快遞經營企業在境外依法開辦快遞服務機構、設定快件處理場所、建設國際快遞服務網路快遞

郵政管理機構應當會同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商務、海關等部門,建立快件進出境協作機制,推進快件進出境便利化,深化跨境寄遞與跨境電商等進出口貿易協調發展快遞

第十四條 郵政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其他有關部門支援快遞經營企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制定或者參與制定快遞行業領域的標準,研發快遞行業領域基礎性、關鍵性技術,依法取得和保護自主智慧財產權快遞

鼓勵快遞經營企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有序開發和應用機械化、自動化、智慧化技術,促進無人駕駛航空器、智慧網聯汽車、人工智慧、冷鏈保鮮等新工具、新技術在快遞業的推廣應用快遞

快件大型集散、分揀、倉配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建築節能要求,鼓勵快遞經營企業應用節水、節能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在快件處理中心鋪設光伏發電設施,利用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的富餘運力和設施能力運輸快件快遞

第十五條 省郵政管理機構應當推進快遞業數字化應用和監管系統建設,開展數字快遞監測、統計、分析,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快遞

省郵政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推進快遞業誠信體系建設,落實快遞業信用記錄、資訊公開、信用評價等制度,依法實施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措施,提高快遞業信用水平快遞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郵政管理機構、總工會按照職責分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職稱評審、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提升快遞從業人員素質快遞

第三章 快遞服務

第十七條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快遞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記載事項發生變化的,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向作出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決定的郵政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變更手續;郵政管理機構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快遞

第十八條 快遞經營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開辦快遞末端網點,應當向快遞末端網點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原備案機關履行備案變更手續快遞

快遞經營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快遞末端網點標明開辦者及經營品牌資訊,加強對其開辦的快遞末端網點作業規範、消防安全、清潔衛生等管理快遞

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快遞末端網點名單並動態更新快遞

第十九條 兩個以上快遞經營企業使用統一的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的,應當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生態環保和快遞從業人員權益保障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按照統一的收費規則、投遞規範等提供服務,保證經營網路的正常運轉快遞

第二十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和網路平臺公示其服務種類、服務地域、服務時限、營業時間、資費標準、禁限寄物品規定、快件查詢、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事項,並及時更新快遞。公示的服務地域應當以建制村、社羣為單元。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對快遞運單或者網路訂單中的賠償條款、免責條款、其他特殊約定等涉及使用者重要權益的內容作出特別提示快遞

快遞經營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格提供快遞服務快遞

第二十一條 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遵守國家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配合快遞經營企業的收寄驗視工作快遞

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或者有特殊意義的物品的,應當就物品價值、包裝及運輸要求等事項作出事先宣告;快遞經營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或者有特殊意義的物品予以保價快遞

快遞經營企業實際攬收快件的地址與快遞運單上填寫的寄件地址不一致的,應當如實記錄實際攬收地址;寄件人不同意在快遞運單上記錄的,快遞經營企業不得收寄快遞

第二十二條 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議使用者交寄的快件外,快遞經營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登記身份資訊快遞。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資訊或者提供身份資訊不實的,快遞經營企業不得收寄。

快遞經營企業與使用者簽訂安全協議,應當查驗使用者的身份證件或者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證以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件,登記有關資訊,並留存證件影印件,確保寄件人可追溯快遞

第二十三條 快遞經營企業分揀、運輸、投遞快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規範操作,不得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險方法處理快件,防止快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快遞

第二十四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加收費用快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快遞經營企業與使用者另有約定的除外。

快遞經營企業不得將快件放置在無人保管的地方,確應收件人要求將快件放置在無人保管地方的,應當告知風險快遞

快遞經營企業將快件投遞到快遞末端服務設施,需經收件人同意,並告知快件投遞的地址、免費保管期限以及超時保管收費標準等資訊快遞

收件人不在約定的收件地址,且無法透過電話聯絡的,快遞經營企業應當提供至少兩次免費投遞,兩次投遞之間應當有合理時間間隔;投遞不成功的,可以根據寄件人的要求對快件作退回、改寄或者棄件處理快遞

第二十五條 快遞經營企業投遞快件,應當告知收件人有權當面驗收快件,檢視內件物品與快遞運單記載是否一致快遞。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發現內件物品損毀或者與快遞運單記載不一致的,快遞員應當告知收件人有權拒收快件。

快遞經營企業收寄網路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使用者有特殊約定的快件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提供驗收服務快遞

第二十六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採用快遞方式交付商品的,應當明示快遞服務品牌,保障使用者對快遞服務的知情權快遞

電子商務經營者透過電子商務平臺與快遞經營企業達成快遞服務合同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保障快遞經營企業透過電子商務平臺獲取收件人依法提供的姓名(名稱)、聯絡電話、地址等必要的資訊,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快遞經營企業獲得收件人提供的完整資訊快遞

第二十七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資訊化管理,建立健全使用者投訴處理制度,公佈聯絡方式,保證與使用者的聯絡暢通,向使用者提供業務諮詢、快件查詢等服務快遞

使用者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快遞經營企業投訴;快遞經營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七日內予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使用者快遞

使用者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或者投訴未得到及時處理的,可以向郵政管理機構提出快遞服務質量申訴;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及時依法處理,並自接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覆快遞

郵政管理機構接到投訴、違法行為舉報的,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快遞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快遞,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停止快遞業務經營,郵政管理機構應當依法登出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並向社會公告:

(一)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快遞

(二)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終止的快遞

(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被依法撤銷、撤回快遞,或者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快遞

第二十九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報送統計資料,保證統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得轉移、隱匿、篡改、譭棄原始記錄和憑證等資料快遞

第四章 快遞安全

第三十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排查並消除安全隱患,落實收寄驗視、實名收寄、安全檢查制度,遵守國家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快遞

第三十一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制定應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以及惡劣天氣、業務旺季等特殊情況的快遞服務應急預案;發生可能影響快遞服務的特殊情況,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資訊快遞

第三十二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對其提供寄遞服務的營業場所、處理場所,包括其開辦的快遞末端網點、設定的智慧快件箱進行全天候影片監控快遞。其中,營業場所、快遞末端網點、智慧快件箱的影片監控裝置應當全面覆蓋,處理場所的影片監控裝置應當覆蓋各出入口、主要生產作業區域。

鼓勵快遞經營企業建立快遞服務全過程電子證據管理機制快遞

第三十三條 快遞經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收集、儲存、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使用者個人資訊,獲取資訊應當採取對使用者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限於履行快遞服務合同的需要;並採取措施妥善保管使用者個人資訊電子資料快遞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使用者要求外,快遞經營企業在處理使用者個人資訊時,應當對快遞運單上個人資訊採取加密、去標識化等保護措施快遞。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資訊洩露的,快遞經營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第三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快遞,公安機關發現或者接到報案後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一)冒領、私自開拆、隱匿、譭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的快遞

(二)擾亂快遞經營企業營業場所正常秩序的快遞

(三)非法攔截、強登、扒乘運送快件車輛的快遞

(四)擾亂快遞經營企業正常開展寄遞活動的其他涉嫌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情形快遞

上述情形造成快件滯留的,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協調處理,採取措施保障快件安全快遞

第五章 快遞包裝

第三十五條 郵政管理機構和發展改革、科技等部門應當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提升快遞包裝標準化、迴圈化、減量化、無害化水平,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快遞

鼓勵和支援快遞經營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加強合作,研發、生產和推廣綠色快遞相關材料和產品快遞

第三十六條 快遞包裝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在保障快遞安全的前提下,最佳化快遞包裝方式和包裝結構設計,節約使用包裝物快遞

鼓勵商品原裝直髮快遞。選擇原裝直髮的商品包裝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三十七條 快遞經營企業、寄件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規定,不使用或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快遞包裝,推廣應用可迴圈、易回收、可降解且無害的替代產品快遞

第三十八條 鼓勵快遞經營企業、包裝物生產企業、選擇原裝直髮的商品生產企業建立快遞包裝物可追溯機制,方便查詢快遞包裝物的生產企業名稱、生產日期、材料型別、回收指南等資訊快遞

第三十九條 鼓勵快遞經營企業與製造業、農業、商貿業等相關企業加強協同,推進一體化包裝和簡約包裝,共同落實有關包裝管理要求快遞

鼓勵快遞經營企業之間、快遞經營企業與包裝物供應商等經營主體之間健全協同機制,擴大可迴圈包裝物的應用範圍快遞

第六章 從業人員權益保障

第四十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依法與快遞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規範使用勞務派遣用工,不得以簽訂承包合同、承攬合同等形式規避法定義務;使用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人員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快遞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督促快遞經營企業落實快遞從業人員權益保障責任快遞

鼓勵快遞經營企業為快遞從業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商業保險快遞

第四十一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定期對快遞服務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符合安全行駛要求;加強對車輛駕駛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做到安全、文明駕駛快遞

第四十二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依法建立科學的薪酬制度,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得剋扣或者拖欠;可以採取基本工資加計件提成等方式,保障快遞從業人員獲得合理勞動報酬快遞

鼓勵快遞經營企業直接向一線快遞從業人員支付投遞費用快遞

第四十三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結合道路交通通行情況、勞動強度等因素,在不少於正常收派件所需勞動時間的前提下,科學確定收派件數量和時間快遞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完善快遞從業人員投訴澄清免責機制,被使用者舉報、投訴、申訴或者提起訴訟時,應當對快遞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過錯進行調查,聽取快遞從業人員情況說明,不得以罰款、違法扣費等方式扣減快遞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快遞

第四十四條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快遞從業人員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快遞從業人員休息休假權利快遞

快遞經營企業應當依法建立針對高溫、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的快件停止或者延遲收派等作業制度,發放高溫津貼,保障快遞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快遞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創造良好的快遞業營商環境,因地制宜創造條件為快遞從業人員提供休息場所和車輛充電等配套服務,營造社會關心、關愛快遞從業人員的良好氛圍快遞

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透過共建和自建方式設立休息、服務場所,為快遞從業人員就餐、飲水、休息、如廁、充電等提供便利快遞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快遞經營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記載事項發生變化未向作出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決定的郵政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變更手續的,由郵政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快遞

第四十七條 快遞經營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未在快遞末端網點標明開辦者或者經營品牌資訊的,由郵政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快遞

第四十八條 快遞經營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及時報送統計資料,未保證統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轉移、隱匿、篡改、譭棄原始記錄和憑證等資料的,由郵政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由郵政管理機構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快遞

第四十九條 郵政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快遞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條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快遞。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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